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迪卡侬于1989年进入中国开始进行采购和生产运动产品的业务往来,目前迪卡侬有超过50%的产品来自于中国。您如何评价迪卡侬在中国取得的成绩?
王亭亭:上世纪80年代,迪卡侬以生产采购商身份来到中国;2003年,我们将中国总部从中国香港迁至上海,在中国开展集产品设计、生产、物流、品牌和零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业务,这是母国法国之外第一个全产业链布局的海外市场。
迪卡侬在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有生产采购中心,超过50%的采购份额来自于中国。在中国销售的产品中,94.2%在中国生产,我们的目标是将这一数字提升至100%。
迪卡侬从2003年开始在华开展零售业务,至2021年底遍布全国百余座城市、开设200余家商场,线上业务为超过400个城市的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2021年我们在北京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继续深化全产业链布局发展。
中国人民正日益追求更高的生活水平,追求身心健康幸福。这一时代赋予我们更多机遇展示自己。对迪卡侬来说,中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当前,我们正着眼于在中国及全球打造体育生态系统,扩大“体育+”产业发展外沿,连接各产业的高水平合作,不断丰富体育消费场景。
中新财经:作为全球知名的跨国企业,迪卡侬如何看待中国经济、中国市场的发展前景,或者说中国市场可为跨国企业带来哪些新增长点?
王亭亭:我们非常看好中国经济的创新潜力,期待中国持续高水平开放,引领经济全球化发展,实现全球共享共赢。我们也希望能够依托中国稳定、高水平开放、配套完善的营商环境,结识更多的潜在合作伙伴,在中国发展更多全球化合作项目,与中国市场共同发展。我们应当尊重友爱,用好中国市场,分享中国发展红利。我们也相信,体育产业将在促进全球贸易和世界经济增长,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的目标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中新财经:迪卡侬每年推出3000种左右新产品,如何做到的?如何看中国的创新环境?
王亭亭:创新是迪卡侬的基因,也是产品设计的核心。通过创新,我们能够以前瞻性的思维、包容和适应性的心态去创造体育产业的未来。
迪卡侬的创新精神无处不在,我们激励团队在保证产品性能、满足用户运动需要和保护运动安全的需求基础上,跳出思维定势,大胆使用新材料、采用新工艺技术、想象新设计,同时为了恪守环保承诺,从产品设计之初,就以可持续发展视角,创造使用更少自然资源和对环境影响更小的运动产品和运动解决方案。
目前,迪卡侬在全球拥有850名产品工程师、300位设计师、900多项注册专利,及10个法国设计中心。凭借雄厚的技术创新研发实力,迪卡侬每年推出约3000款新品。同时,迪卡侬还将全球创新产品和经验延申到中国市场,结合中国国民的健身与运动需求,不断打造提升消费者运动体验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中国是世界上最具活力的新商业模式和最先进技术的基地。依托中国全要素市场环境、消费升级、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的大背景,中国体育产业成为万亿级赛道,这些都为迪卡侬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中新财经:中国正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结合迪卡侬自身业务,您认为跨国企业在“双碳”方面可以怎么做?
王亭亭:作为大众运动全产业链企业,迪卡侬从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物流到最终端销售,打造了全生命周期的减碳能力,以推动全产业链绿色化转型发展。
在产品设计方面,迪卡侬始终致力于整合更清洁的技术,减少对原材料和能源的使用,比如淡水资源;同时关注减少化学品的使用,从而减少产品生产对自然资源的索取。目前在中国,迪卡侬提供的生态设计产品占我们所有产品的25%,我们承诺于2026年实现100%产品采用生态设计。
在商业模式方面,迪卡侬一直在积极探索更环保、可循环的商业模式,通过提供租赁、二手产品和维修等服务,引导消费者提升环保意识,以创造可持续的价值。
今年8月,迪卡侬加入“可持续市场倡议”中国理事会,作为中国理事会合作伙伴,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携手各领域伙伴一起探索更多可持续发展路径,通过合作与共享实现对人与地球负责的承诺,助推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
中新财经:近十年,中国持续深化改革,提升营商环境,您对中国市场哪些方面的变化感受较深?
王亭亭: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和优秀的营商环境,为外资企业扎根中国、深化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和有利条件。而中国体育产业作为万亿级赛道,将持续释放巨大的市场红利和机遇。中国体育市场有巨大的增长空间,并正在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周期。
近年来,中国全民健身的社会氛围明显更加浓郁,体育健身已经是覆盖众多人的生活选择。政策更是强化了对于全民健身事业的重视程度,为公民参与体育健身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新的环境带来新的机遇。中国消费者越来越多地选择运动消费,选择传统项目之外的新兴运动,比如露营、桨板、陆冲、飞盘、街舞等,同时冬奥会也激发了民众对于冰雪运动项目的好奇和热情。运动需求的提升代表了国民经济水平提升和品质生活追求,显示运动健康正在融入大众品质生活的需求。(完)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